1999年2月22日,农历正月初七中午,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无业人员马可从齐齐哈尔市乘坐火车到达唐山,找到同乡韩树龙,两人又一起乘坐出租车到达北京,与等候在此的江涛会合。三人一见面就迫不及待地商量着该“出去转转”了,意思是去偷、去抢。他们打了一辆出租车,朝海淀区方向开去,开始实施他们的犯罪计划。这时大约是下午5点钟。
据新民晚报报道,当晚6时许,国家气象局名誉局长邹竞蒙来到当代商城购物。他把汽车停在了与商城相邻的燕山酒店门前。购物后走出商城时,已将近晚上7点钟。这时候天色已完全黑了。
燕山酒店停车场的灯光昏暗,黑暗中马可、江涛、韩树龙正在贪婪地寻找目标,随时准备下手。他们发现邹老朝汽车走来,就彼此之间互相递了一个眼色,确定了抢劫目标。邹老坐进车里,车钥匙刚插进锁芯,准备发动汽车。突然,车门被打开,马可手持大号折叠卡簧刀,从驾驶门挤进车内,用刀抵住了邹老的胸部;江涛从右前门进入轿车坐到副驾驶座位上,两人将邹竞蒙夹在了中间;韩树龙持刀也从右后门进入车内。歹徒抢夺了邹老的手包并索要钱财。面对歹徒的抢劫行为邹老奋力反抗,他用双手抓住了马可的毛衣,将马可的头按住,同时用胳膊按响了汽车喇叭。刺耳的喇叭声响引起了过往群众及燕山酒店保安人员的注意,保安人员朝停车处走来,江涛见状喊了声:“有人来了,快跑!”穷凶极恶的马可持刀极端残忍地向邹老的胸部、腿部连刺7刀,挣脱后与同伙仓皇逃窜。
面对追赶的群众,跑在最前面的马可丧心病狂地挥舞着手中带血的刀,趁他人躲闪之机逃遁。
马可等三人逃跑后,身中数刀的邹老从车上踉跄下来,鲜血已浸透了他的裤腿和上衣,过路群众见状,纷纷上前救助,并叫了一辆出租车送他去医院抢救,但终因急性失血过多,抢救无效而死亡。
1999年4月2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当庭作出了如下判决:以抢劫罪判处马可、江涛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以抢劫罪判处韩树龙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